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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篆刻网商业中心版主制度
第一章 申请与批准
一、申请版主的条件:
1、必须是中国篆刻网商业中心注册用户并取得认证会员资格,注册时间超过30天,发帖量超过100帖。
2、有比较充足的 上网时间,能够保证时常在线。
3、热爱中国篆刻网商业中心论坛,公道正义,品行端正。
4、具备 一定的专业知识以及论坛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二、申请版主需说明的内容:
具备以上条件的注册用户可以到版主申请专贴 跟贴申请论坛版主。申请版主贴必须写明如下内容:- 1、论坛ID(建议用 汉字和易记的英文,禁止用无意义的字母或者不良的汉字)。
- 2、常用QQ或email。
- 3、大致 每天在线时间。
- 4、申请板块。
- 5、申请理由(如对本版的建议和以后发展的看法、现任或 者以前担任过什么论坛的职务、技术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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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版主的审批程序
1、批准版主申请的权限在坛主、总版主。
2、用户发表申请贴之后,应在所申请论坛多加 表现,以便论坛管理层考察。
3、对于申请版主的发贴,一般在一个星期内给与批准或不批准 的答复。
4、区总版主应及时推荐所辖栏目的优秀斑主申请人,报总版主批准。其它版主的推 荐中国篆刻网商业中心将优先审阅;
5、论坛会员和版主可以在“论坛事务”对版主申请贴发表自己的 看法。
6、有特殊能力或对论坛有贡献、特殊板块需要可以适当放宽申请条件和审批程序。
第二章 权利与义务
一、版主的权利
1、本论坛实行版主考核制度。新上任的版主试用期为一个月,着实习版主制服, 权限等同版主。期间,区总版主以及相关版主对其能力进行考察,考察通过后转正为正式版主。未 通过试用期的版主将取消试用版主权限,降格为注册会员。
2、 工作成绩优秀的 版主可以升格为区总版主。版主可以在斑竹会议室针对论坛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批评。
3、根据国家法规、网站规定和本版面管理规则,对本版发表的所有文章进行管 理。对于优秀会员或违规会员,可以在本版块发表公告提出表扬与警告。
4、版 主可对不合规定的文章进行转贴或删除处理,对好文章进行鼓励(标记精华)。
5、个人如有突出表现,将会获得奖励和表彰。
6、帮助坛主、 总版主对申请本版版主的用户进行考察,并客观公正地提出个人意见。
7、拥有 版主身份头衔及权限。
8、有进入隐含栏目的权限。
二、版主的 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和网站管理规定。
2、勤于管理论坛,及时对 好文章进行鼓励(标记精华、栏目固顶),对好文章及时向坛主、总版主推荐总固顶,对不合规定 的文章进行转贴或删除处理。多使用锁住主题或是移动话题的功能,少使用直接删除的功能,避免 产生纠葛。
3、尽可能回复论坛发表的文章,引导大家发表符合论坛中心和特色的美文佳作 。
4、定期策划组织论坛活动与讨论,做好论坛宣传,调动论坛气氛,扩大论坛知名度,增 加论坛人气。
5、坚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管理论坛,协调论坛上的不同观点,妥善调解处理 论坛上发生的各种纠纷。
6、公道正义,宽容大度,模范遵守各个论坛的管理规则,自觉维 护版主团结,爱惜版主形象,接受网站管理和全体用户的监督。
7、超过一周不能上线管理 论坛有到版主会议室请假的义务。不愿担任版主的应当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并转为认证会员;
9、版主有在“版主会议室”通报论坛管理情况的义务,并尽量提出论坛建设的好建议。
第三章 管理与奖惩
一、版主的管理
1、中国篆刻网商业中心区总版主对所属区论坛版主进行管理和考核,视情况对版主进行处罚和奖励 申报。
2、中国篆刻网商业中心所有注册用户包括同版版主均有权对版主的言行进行监督,发现问题 可以直接到“论坛事务”投诉。
3、同一位用户最多只能同时担任两个版的版主。每个分区 最多设三个分区总版主,每个栏目最多设三个版主。
4、中国篆刻网商业中心将对版主进行考核,区 总版主应对不符合版主条件的版主讨论后提出撤换意见,并推荐可以继任的人选。
二、 版主的撤免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以警告(扣威望等):
(1)事先没有请假,连续一周没有 登录,或连续一周没有行使论坛管理职责的(指一周内在本版回复用户文章5贴以下)。
( 2)没有认真履行管理职责,没有及时转移、关闭或删除有明显失据的言论和含不雅文字、与该版 内容无关、具人身攻击、恶意灌水以及其他违反本站有关规定的文章,造成一定后果的。
(3)在论坛中使用不文明言辞,辱骂贬低他人或恶意挑起事端,情节轻微,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 。
(4)其他违反网站管理规定的行为,或者受到其他用户投诉,经查证属实的其他不当行 为,情节轻微,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除版主职务:
(1)事先没有请假,连续30天没有登陆中国篆刻网商业中心,或30天内没有行使论坛管理职责的。
(2) 在任何版面发表非法言论,或恶意灌水,警告无效的。
(3)在论坛中使用不文明言辞,辱骂 贬低他人或恶意挑起事端,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
(4)严重违反国家法律、部门规章和网 站规定的行为,或受到其他用户投诉,经查证属实的其他不当行为,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
(5)没有认真履行管理职责,没有及时转移、关闭或删除有明显失据的言论和含不雅文字、与该 版内容无关、具人身攻击、灌水以及其他违反本站有关规定的文章,造成严重后果的。
(6) 其它不适合继续担任版主的行为。
三、版主的奖励
1、根据版主表现和实际工作成绩,定期给与相应的表彰和奖励;做出重大贡献的,应当及时予 以表彰和奖励,以调动广大版主的工作积极性,激发版主工作热情。
2、奖励:由中国篆刻网商业中心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奖励或者表彰。
3、优秀版主可由坛主提名为分区总版主、总版主,总版主 人选必须由分区总版主、版主产生。
(本 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在中国篆刻网商业中心。)
中国篆刻网商业中心
200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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