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规则与曝光】10月17日公布对“东北人”等的处罚决定
[align=center][size=5][color=red][/color][/size][/align][align=center][size=5][color=red][/color][/size][/align][align=center][size=5][color=red][b]【 商 业 中 心 投 诉 规 则 及 曝 光 】[/b][/color][/size][/align][align=center][b][color=navy](此帖仅公布各种投诉的处理结果,不接受投诉。)[/color][/b][/align]
[size=4] 为保障广大网友的利益,杜绝网络诈骗行为,特开设本【投诉与曝光专贴】,希望大家积极配合网站的管理工作,共同构建和谐的商业社区。
1、投诉请遵循下列途径,不要另开新贴。我们收到投诉后经过调查会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处理结果在这里公示及反馈给投诉人。[/size] [quote]
[size=4][color=darkgreen][b]a、对各级店主的投诉[/b][/color]
请将纠纷事实短信投诉到该区版主,短信中最好附上相关帖子链接。该区无区版主时投诉到更高一级的版主;
[b][color=darkgreen]b、对普通网友的投诉[/color][/b]
请将纠纷事实短信投诉到“中国篆刻网”ID。网站会在掌柜办公室开设专贴,以公开对网友的投诉事实和处理结果。
[/size][size=4][b][color=darkgreen]c、对各级版主的投诉
[/color][/b]请将纠纷事实短信投诉到该版上一级版主,直至坛主。[/size] [/quote]
[size=4] 2、只接受发生在论坛中的有关交易纠纷的投诉。发生在QQ、他网、其他以非论坛发帖形式交易产生的纠纷,各受理人有权不受理;
3、与交易无关的纠纷不在投诉受理之列,但不限制各投诉受理人参与调解。调解无果且帖子已经扰乱了论坛的正常交流时管理员有权移动或删除纠纷帖子,处理帖子前会知会纠纷各方备份纠纷内容。
[b][color=#000080] [/color][/b]4、必要时征得管理员同意后可以到[/size][url=http://shop.zgzkw.com/bbs/thread-1290-1-1.html][size=4]【商业中心投诉证据提交专贴】[/size][/url][size=4]提交证据。
[/size][align=right]
[size=4]中国篆刻网商业中心
2007.8.6[/size][/align]
中国篆刻网商业中心关于投诉方式的公告
[align=center][quote] [/align][align=center][size=5][color=red][b]中国篆刻网商业中心投诉受理须知及处理程序[/b][/color][/size]
[/align][align=left][/quote]
各位商家、网友:
您在交易过程中,如认为对方有违反商业中心相关制度的行为并掌握了确凿证据,在双方协商未果后,您可以向我们提出《投诉申请》,由商业中心管委会进行核查处理。现将投诉受理相关事宜规定如下:[/align]
[align=left] 一、投诉受理范围
在商业中心各级店铺以及【中心拍场】版块交易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在受理之列,其他板块的投诉概不受理。[/align]
[align=left] 二、投诉申请材料
《投诉申请书》须包括的内容有:
1、被投诉人(或店铺)名称。
2、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3、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帖链接、货物图片链接、违规行为或言语链接、双方站内短消息或QQ聊天截图等。
4、投诉请求。[/align]
[align=left] 三、投诉提交方式
1、所有投诉均以短信方式向发生纠纷的相应版块的版主投诉,由版主进行调查与调解,不涉及违反诚信交易的纠纷在调解成功后不再向网友公示;涉及违反诚信交易的纠纷不管调解成功与否均在相应的专帖内向全体网友公示,该公示帖仅供查阅,不接受回复。
2、各版块版主接到网友投诉后,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核查事实真相、对双方进行协商调解,力求给双方一个公平的处理结果,并将投诉情况在网管室内向其他版主通告;版主调解工作有困难的,可以向上一级版主求助,直至向总坛主求助;网友认为版主调整有失公允的,也可以向上一级版主投诉,直至投诉至总坛主。必要时,总坛主将召开管理委员会进行研究处理,管理委员会做出的处理结果为本中心的最终处理结果,网友的投诉诉求超出本中心管理委员处理权限范围的,网友可以自己决定是否采用其他途径解决。[/align]
[align=left] 四、投诉处理程序
1、投诉受理阶段
管委会审核并受理《投诉申请书》。如不符合受理条件,应在两日内通知投诉人不受理原因。
2、调查调解阶段
管委会确认受理投诉后,将根据投诉人提供的事由及证据,通知被投诉人进行答辩,时限一般不超过10日。如双方存在误会,或有和解的可能时,管委会将进行调解。对调解不成,或因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节严重而必须给予处罚的,则进入下一处理阶段。
3、讨论处理阶段
管委会依照商业中心相关制度对投诉问题进行讨论,形成处理意见。时限一般在2日内。
4、实施处罚阶段
根据管委会的讨论结果,商业中心公布《处罚决定》并立即实施。[/align]
[align=left] 五、投诉处罚等级
投诉人的投诉请求一旦成立,管委会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照相应等级处罚被投诉人。此外,涉及双倍赔偿货款、退货、换货、删除言论、屏蔽发言等事宜不列入处罚等级,管委会将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是否加入《处罚决定》。
1、对商家
(1)站内短信警告
(2)站内短信警告并在【掌柜办公室】内通报。
(3)公开警告并全网通报。
(4)限期停业整顿。
(5)关闭店铺。
2、对网友
(1)站内短信警告。
(2)站内短信警告并在【掌柜办公室】内通报。
(3)公开警告并全网通报。
(4)取消购物资格。
(5)删除用户。
(6)封禁IP地址。[/align]
[align=left] 六、其它规定
1、商家对商家、商家对买家的投诉在【掌柜办公室】中进行;买家对商家、网友对网友的投诉在【投诉专帖】中进行。
2、投诉人的《投诉申请》应做到理由充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请求得当,不得凭空臆测、捕风捉影。如发现恶意投诉者,商业中心将按规定严惩。
3、处理投诉过程中,双方必须服从管委会的安排和要求。可以随时补充有必要的情况说明或证据材料,但不得有或隐含有对另一方侮辱、讽刺、谩骂、中伤等带有人身攻击的行为或言语,以及与投诉无关的内容。出现这些内容时,管委会有权根据情况编辑、删除。
4、在投诉未处理完毕前,双方不得擅自删除、编辑相关主题或楼层内容,否则后果自负。
5、投诉人或被投诉人如不服管委会做出的《处罚决定》,可向商业中心坛主提交《复议申请》。[/align][align=right]
中国篆刻网商业中心管委会
2008年7月6日[b][color=red][size=6]
[/size][/color][/b][/align][align=center][quote]
[size=5][color=red][b]违规处罚办法[/b][/color][/size]
[/quote][/align]
[align=left] 为配合“买卖双方规则”的实施,且为商业中心日常管理及管委会处理投诉纠纷时提供处罚依据而制定《违规处罚办法》。本处罚办法结合《信用指数》中的违规处罚共同实施。[/align]
[align=center][b][color=blue]对卖家[/color][/b][/align]
[align=left]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给予“站内短信警告”的处罚
1、制定本店铺《交易规则》不够详尽的。
2、店面凌乱的。
3、交易帖标题或帖中描述、说明、提醒等内容含有误导、夸大、不文明、不规范,或过分修饰词语、过多字符的。
4、商品图片未达要求的
5、随意更改交易商品信息的。
6、多次人为造成商品信息、客户定单差错的。
7、对买家提出的问题没有耐心、详尽、准确回答的。
8、在店铺内未公开个人真实信息与交易信息,或不置于显著位置的。
9、对发生在本店的纠纷处理不当的。
10、其它应适用本处罚等级的情况。[/align]
[align=left]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站内短信警告并在【掌柜办公室】内通报”的处罚
1、少数商品标识错误,描述与实物不符。
2、商品图片未达要求,造成买家轻微损失的。
3、因随意删除发生交易的楼层,而引起纠纷的。
4、对所售商品信息描述项残缺的。
5、因解决店内纠纷的方式方法不当,而导致事态扩大的。
6、因发布它网链接而干扰商业中心正常秩序的。
7、拍卖商品竞价期间,无故终止的。
8、已受到一次“站内短信警告”处罚,而再次出现该处罚等级行为的。
9、其它应适用本处罚等级的情况。[/align]
[align=left]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公开警告并全网通报”的处罚
1、有上述两款违规行为且造成一定影响的。
2、以不规范言语或行为攻击买家和其他各级商铺掌柜的。
3、商品图片未达要求,造成买家较重损失的。
4、拍卖中以不正当手段虚假哄抬价格的。
5、未按约定履行交易承诺,违反诚信原则的。
6、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7、因解决店内纠纷的方式方法不当,而导致严重后果的。
8、拍卖中以不正当手段虚假哄抬价格。
9、遇买家与卖家协商交易中出现的问题时,或被买家投诉时,回避、掩盖事实,推卸、转移责任的。
10、因售后服务不完善而导致纠纷的。
11、不服从各级管理人员管理的。
12、已受到一次“站内短信警告并在【掌柜办公室】内通报”处罚,而再次出现该处罚等级行为的。
13、其它应适用本处罚等级的情况。[/align]
[align=left]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限期停业整顿”的处罚
1、有上述三款违规行为,且造成较重后果,产生一定影响的。
2、虚假上货的。
3、商品图片未达要求,造成买家严重损失的。
4、多数商品标识错误,描述与实物严重不符的。
5、对所售商品没有绝对处置权的。
6、所售商品以次充好的。
7、进货、上货应付了事、以次充好的。
8、已受到一次“公开警告并全网通报”处罚,而再次出现该处罚等级行为的。
9、其它应适用本处罚等级的情况。[/align]
[align=left]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关闭店铺”的处罚
1、有上述四款违规行为,且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极坏的。
2、拒不服从商业中心管理的。
3、一年内两次受到“限期停业整顿”处罚的。
4、对发布在自己店铺内的帖子未遵照商业中心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而导致网站被有关管理部门处罚的。
5、其它应适用本处罚等级的情况。[/align]
[align=center][b][color=blue]对买家[/color][/b][/align][align=center][b][color=blue]
[/color][/b]
[/align][align=left]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站内短信警告”的处罚
1、违反店铺交易规则,情节较轻的。
2、干扰店铺经营秩序的。
3、发布它网站链接。
4、其它应适用本处罚等级的情况。[/align]
[align=left]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站内短信警告并在【掌柜办公室】内通报”的处罚
1、有上述第一款违规行为且造成一定影响的。
2、对其他网友及各级店铺掌柜的言语或行为有攻击或攻击倾向的。
3、无故不结帐,情节较轻的。
4、竞拍商品期间,无故取消出价的。
5、已受到一次“站内短信警告”处罚,而再次出现违反该处罚等级行为的。
6、其它应适用本处罚等级的情况。[/align]
[align=left]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公开警告并全网通报”的处罚
1、有上述三款违规行为且情节较重,或造成一定影响的。
2、以不规范言语或行为攻击其他网友或各级商铺掌柜,造成一定影响的。
3、虚假定购,或无故不结帐,情节较重,或因不结帐受到两位以上掌柜投诉成立的。
4、恶意投诉其他网友或各店铺掌柜的。
5、以任何理由、任何行为、任何方式(特别是马甲)干扰商业中心和各店铺正常经营、交易秩序的。
6、已受到一次“站内短信警告并在【掌柜办公室】内通报”处罚,而再次出现违反该处罚等级行为的。
7、其它应适用本处罚等级的情况。[/align]
[align=left]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取消购物资格”的处罚
1、有上述三款违规行为,且造成严重后果,产生恶劣影响的。
2、无故不结帐情节严重,或因不结帐受到四位以上掌柜投诉成立的。
3、一年内两次受到“公开警告并全网通报”处罚的。
4、其它应适用本处罚等级的情况。[/align]
[align=left]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删除用户”的处罚
1、有上述四款违规行为,且情节恶劣,影响极坏的。
2、拒不服从商业中心管理的。
3、恶意发布它网链接,产生不良后果的。
4、其它应适用本处罚等级的情况。[/align]
[align=left]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封禁IP地址”的处罚
1、因不满处罚而继续无理取闹的。
2、有诈骗行为的。
3、其它应适用本处罚等级的情况。
[/align][align=right]中国篆刻网商业中心管委会
2008年7月5日[/align] [b]近日,本帖受理投诉申请四件,分别为:[/b]
[b]
一、【金石家园】投诉“阿善”定下货物不买,再到店铺无理取闹,对店主进行人身攻击和人格侮辱。
二、“倦客”投诉【金石家园】不承认所售印石有胶结情况。
三、“阿善”投诉“ap237”擅自披露个人隐私。
四、“广结善缘”投诉“石我所欲”公开诽谤。[/b]
[b]经商业中心管理委员会认真调查并审核,现公布处理结果如下:[/b]
[b]
[color=darkgreen]一、【金石家园】投诉“阿善”定下货物不买,再到店铺无理取闹,对店主进行人身攻击和人格侮辱。[/color][/b]
[b][color=darkgreen]
[/color]首先,“阿善”定购的【金石家园】商品为标价商品,“阿善”在【金石家园】掌柜没有应允折扣的情况下退定。鉴于此,管理委员会认定:
“阿善”定购【金石家园】商品后退定的情况属实,退定理由不充分、不正当。“阿善”违反了本中心《中国篆刻网商业中心关于买家的规定》第5条之规定。
其次,由于“阿善”退定,【金石家园】掌柜“ap237”首先对“阿善”言语不当,“阿善”后来又以不规范的言语攻击“ap237”。鉴于此,管理委员会认定:发生言语冲突的主要责任在于【金石家园】掌柜“ap237”,而双方均已违反《中国篆刻网商业中心制度》、《关于买卖双方的规则》中语言规范之相关规定。[/b][b]
经商业中心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
[color=red]1、给予“阿善”告诫一次的处罚,请今后在本中心慎重定购,不得无故退定。
2、提醒“阿善”,受到任何人言语攻击,应及时向上一级版主反映情况,以避免双方的正面冲突;遇有他人纠纷,应本着化解的心态参与,不应推波助澜,扩大事态。
3、给予【金石家园】店铺告诫一次的处罚。提醒【金石家园】掌柜“ap237”注意店主身份,应模范遵守中心各项制度并熟知《各级管理人员工作职责》及与买家卖家有关的规章制度,遇有违规情况应第一时间向上一级版主反映,不应出言攻击网友(顾客)。
4、建议双方为自己的言语不当而相互致歉。[/color]
[color=#ff0000][/color][/b]
[b][color=darkgreen]二、“倦客”投诉【金石家园】出售的印石有胶结情况。[/color][/b]
[b]
“倦客”在【金石家园】定购青田石,收到后发现其中一方印石有胶结情况。掌柜“ap237”提出退货或下次优惠的解决方案,而“倦客”认为没有必要,只要求掌柜承认事实。“ap237”解释,应该只是横裂,不能确认是否为胶结。由于达不成一致的解决方案,双方的沟通语言愈来愈劣。“倦客”提出投诉请求后,印石经总版主“北国书生”检验实物,确为胶结。为此,管理委员会认定:【金石家园】出售的印石,对商品瑕疵的描述不够准确,违反了《中国篆刻网商业中心关于卖家的规则》第2条之规定。
[/b]
[b]鉴于【金石家园】对商品瑕疵的描述不够准确,但不存在主观故意。经商业中心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b]
[b]
[color=red]1、给予【金石家园】店铺告诫一次的处罚,并责令该店铺在15天内全面检查、梳理货物,查漏补缺。
2、提醒掌柜“ap237”在今后的经营过程中,注意网友(顾客)反馈意见的处理方式。
3、提醒“倦客”,遇有商品与描述不符的情况与掌柜协商时,应注意方式方法。协商不成时应在第一时间向上一级版主反映,以得到有效的解决。
4、建议双方为自己的言语不当而相互致歉。[/color][/b]
[b]请有关当事人按以上处理决定严格执行,如有异议,可向商业中心总坛主提出投诉。[/b]
[b][color=red]上述四项投诉之三、四纯粹为网友之间之言论冲突,按中国篆刻网投诉原则,此类争议与交易无关,网站无处理此类投诉之义务,网站建议双方自行解决争端,若不接受可以寻求其他解决办法。对于违反《中国篆刻网商业中心制度》中有关言论规定的当事人已经短信警告。[/color][/b]
[align=right][b] 中国篆刻网商业中心[/b][/align][align=right][b]管理委员会
2007年12月11日[/b] [/align] [align=center][font=宋体][size=5][color=darkred][/color][/size][/font][/align][align=center][font=宋体][size=5][color=darkred][/color][/size][/font][/align][align=center][font=宋体][size=5][color=darkred][/color][/size][/font][/align][align=center][font=宋体][size=5][color=darkred][b]对会员“红枫林”的处罚决定[/b][/color][/size][/font][/align][align=center][b][font=宋体][size=5][color=#8b0000](2008年3月28日)[/color][/size][/font][/b][/align][size=4][font=宋体][color=#2f4f4f][/color][/font][/size]
[size=4][font=宋体][color=#2f4f4f][/color][/font][/size]
[size=4][font=宋体][color=#2f4f4f][/color][/font][/size]
[size=4][font=宋体][color=#2f4f4f] 商业中心自2008年3月以来,陆续接到多位掌柜反映认证会员“红枫林”在交易过程中无视商业中心、各商铺制度,扰乱交流秩序且屡有违规行为发生。近来,“红枫林”又在【自由交易区】多次发帖“投诉”〖国石轩〗与〖石全石美〗两位掌柜而又无法提交相应证据。鉴于此,管委会决定于3月21日起对此进行查察处理。
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我们已经认定“红枫林”的违规事实。经整理,具有代表性的有:[/color][/font][/size]
[font=宋体][size=4][color=darkslategray] 1、在【国石轩】:以“年终奖”的名义索要货物,自称可以帮掌柜“摸黑几家卖印材的店铺”(原话)。索要未果后拒结货款,后于2008年3月18日在【自由交易区】发帖投诉该掌柜“欺骗”、“不诚信”,但不能提交相关证据。[/color][/size][/font]
[font=宋体][size=4][color=darkslategray] 2、在【石城】:一次索要13段红木做刀套,被掌柜拒绝。[/color][/size][/font]
[font=宋体][size=4][color=darkslategray] 3、在【石头记】:定购3200元的货物收货后,以不喜欢为由要求退货,但不退还赠品,后又索要“年终奖”。皆未果,遂分别于2008年3月18日、21日在【自由交易区】三次发帖投诉该掌柜“欺骗”、“不诚信”,亦未提交相关证据。另,该掌柜反映“红枫林”另注册有“小石老头”ID。[/color][/size][/font]
[font=宋体][size=4][color=darkslategray] 4、在【烟山风雨楼】:下定久不结帐,掌柜取消交易。[/color][/size][/font]
[font=宋体][size=4][color=darkslategray] 5、在【小叶子篆刻网店】:2007年11月25日定货,无特殊原因至今未结帐,掌柜催收亦未果。[/color][/size][/font]
[font=宋体][size=4][color=darkslategray] 6、在【雪龙堂石屋】:提出要求,掌柜照办,最后无故退定,后又在【自由交易区】发帖抱怨。[/color][/size][/font]
[font=宋体][size=4][color=darkslategray] 7、在【牧云轩】:收货后不核对,认为数量少了。掌柜核对后无误,然其拒不承认,强行要求掌柜补货,并以曝光相威胁。[/color][/size][/font]
[font=宋体][size=4][color=darkslategray][/color][/size][/font]
[font=宋体][size=4][color=darkslategray] 管委会根据各店提供的情况调查后认定“红枫林”涉及:定货不结帐、无故退货、强索并欺骗赠品、危言恐吓、恶意诬蔑店铺掌柜等违规行为,情节及其恶劣。严重违反《中国篆刻网商业中心制度》、《关于买卖双方的规则》等制度。[/color][color=darkgreen]为此,管委会于3月23日通知“红枫林”3月28日前针对违规问题进行答辩或申诉,然逾期未收到任何回应,视为默认。[/color][/size][/font]
[font=宋体][size=4][color=darkslategray] 为严肃中心秩序,整饬交易行为,打击违反规则的不良情形,中国篆刻网商业中心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color][/size][/font]
[b][color=red][font=宋体][size=4] 1、[/size][/font][font=宋体][size=4]封禁“红枫林”、“小石老头”用户ID永不解禁,视发展情况决定是否进一步处理,如:删除用户及其所有帖子;封禁IP地址。[/size][/font][/color][/b]
[b][font=宋体][size=4][color=#ff0000] 2、本处罚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执行。[/color][/size][/font][/b]
[font=宋体][size=4][color=#2f4f4f][/color][/size][/font]
[align=right][font=宋体][size=4][color=#2f4f4f]中国篆刻网 管理委员会[/color][/size][/font][/align][align=right][font=宋体][size=4][color=#2f4f4f]2008.3.28[/color][/size][/font][/align][align=left][quote] [size=4][color=#2f4f4f]红枫林 的个人资料[/color][/size][/align][align=left][table=98%][tr][td=1,1,45%]UID:[/td][td=1,1,55%]21661[/td][/tr][tr][td=1,1,45%]注册日期:[/td][td=1,1,55%]07-11-5[/td][/tr][tr][td=1,1,45%]注册 IP:[/td][td=1,1,55%]61.167.121.254 - - 黑龙江省[/td][/tr][tr][td=1,1,45%]上次访问 IP:[/td][td=1,1,55%]61.167.121.254 - - 黑龙江省[/td][/tr][/table][/align][align=right][/quote][/align][align=right][font=宋体][size=4][color=#2f4f4f][/color][/size][/font][/align][align=left][font=宋体][size=4][color=#2f4f4f][quote][/color][/size][/font][/align][align=left][font=宋体][size=4][color=#2f4f4f]相关链接:[/color][/size][/font][/align][align=left][font=宋体][size=4][color=#2f4f4f][/color][/size][/font] [/align][align=left][font=宋体][size=4][color=darkgreen][b]原公告帖[/b][/color][/size][/font][/align][align=left][url=http://shop.zgzkw.com/bbs/thread-45454-1-1.html][b][color=darkgreen]http://shop.zgzkw.com/bbs/thread-45454-1-1.html[/color][/b][/url][/align]
[font=宋体][size=4][color=#2f4f4f]
[align=left][/color][color=darkgreen][b]商业中心关于买卖双方的规则[/b][/color][/size][/font][/align][align=left][u][url=http://shop.zgzkw.com/bbs/thread-46228-1-1.html][b][color=darkslateblue]http://shop.zgzkw.com/bbs/thread-46228-1-1.html[/color][/b][/url][/u][url=http://shop.zgzkw.com/bbs/thread-21622-1-1.html][color=darkgreen][/color][/url][/align][align=left][font=宋体][size=4][color=#2f4f4f][/quote][/color][/size][/font][/align][align=left][font=宋体][size=4][color=#2f4f4f][/color][/size][/font] [/align] [align=center][size=5][color=red]对“雨打芭蕉”、“祝永红”等会员违规的处理公告[/color][/size][/align][align=center][b][2008年6月3日][/b][/align][align=center][size=5][color=#ff0000][/color][/size][/align][align=center][size=5][color=#ff0000]******************************************[/color][/size][/align][align=left]
[color=black] 中国篆刻网商业中心近日接到【雨斯默印石屋】、【拾堂印石】等掌柜分别投诉网友“雨打芭蕉”、“祝永红”下定后不结帐,多次短信联络不回复,经“商业中心管委会”调查情况属实。我们通知被投诉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答辩,并希望主动与投诉人联系解决纠纷,但遗憾的是至今未接到被投诉人回应。现根据投诉人提交的证据,结合我们的调查取证,管委会认定投诉成立,根据[url=http://shop.zgzkw.com/bbs/thread-49499-1-1.html]中国篆刻网商业中心“信誉指数”与“不良指数”制度[/url],现决定各给予被投诉人处罚如下:[/color]
[color=red][b] 1、公开警告并全网通报。[/b]
[b] 2、扣除“信誉指数”1点,增加“不良指数”1点。[/b][/color]
[b][color=#ff0000][/color][/b]
[b] 在处理上述两位会员违规的同时,我们还接到多起对其他会员违规情况的投诉,在中心管委会调查期间,经过调解或敦促,他们都能或者履行承诺,或者与投诉人达成和解,因此中心不再追究。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在您下定时请谨慎,下定后务必履行义务。[/b]
[/align][align=right][b]中国篆刻网商业中心[/b][/align][align=right][b]2008年6月3日[/b][/align]
[align=left]
事实经过或处理公告:[url=http://shop.zgzkw.com/bbs/thread-54434-1-1.html]http://shop.zgzkw.com/bbs/thread-54434-1-1.html[/url][/align]
[align=left][quote][/align][align=left][b][size=4][color=blue]接“祝永红”12月2日回应说明理由,原文如下:
“我以真名实姓注册,三月起因故在内蒙古常住出差,走时匆忙忘记招呼,前几日刚回南方家乡。今特提出解释。我无恶意违规相关规定。”
经查,情况属实,取消对其处罚。
中国篆刻网
2008.12.5[/color][/size][/b]
[/quote]
[/align] [align=center][size=5][color=sienna][/color][/size][/align][align=center][size=5][color=sienna][b]对“砚山藏砚楼”的处罚公告[/b][/color][/size][/align][align=center][b][size=5][color=#a0522d][/color][/size][/b][/align][size=4][color=darkslategray][/color][/size][align=center]【[b][size=4][color=#2f4f4f]2008年8月16日[/color][/size][/b]】[/align][align=left]
[b][size=4][color=#2f4f4f][/color][/size][/b]
[size=4][color=darkslategray][b] “养石轩”、“雪中花111”投诉“砚山藏砚楼”干扰其在【自由拍卖】中的交易活动。经管委会调查核实,认定投诉成立。“砚山藏砚楼”的违规行为如下:[/b][/color][/size]
[size=4][color=darkslategray][b] 1、未经正当程序,以回帖、站内短消息、QQ聊天等渠道干扰投诉人的交易活动,多有评价、攻击、诋毁性语言,违反了【自由拍卖】版规。令我们难以理解的是,“砚山藏砚楼”在十天前还是被其他网友干扰交易的受害人,如今又以相同的违规行为来干扰投诉人。[/b][/color][/size]
[size=4][color=darkslategray][b] 2、接到投诉后,被投诉人擅自编辑删除回帖内容,消除于己不利的证据,违反了[url=http://shop.zgzkw.com/bbs/thread-20820-1-1.html]《商业中心投诉受理须知及处理程序》[/url]中的有关规定。而且被投诉人不认真反省自己的错误,在【管理与帮助】区发帖质疑管委会,进一步扩大事态。[/b][/color][/size]
[size=4][color=darkslategray][/color][/size]
[size=4][color=darkslategray][b]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商业中心管委会经过审慎讨论,根据[url=http://shop.zgzkw.com/bbs/thread-20820-1-1.html]《商业中心违规处罚办法》,[/url]对“砚山藏砚楼”作出如下处罚决定:[/b][/color][/size]
[size=4][color=darkslategray][b] 1、对其违规行为给予公开警告,全网通报。[/b][/color][/size]
[size=4][color=darkslategray][b] 2、增加不良指数1点。[/b][/color][/size]
[size=4][color=darkslategray][b] 3、禁止发言一个月。[/b][/color][/size][/align][align=left][b][size=4][color=#2f4f4f] 4、禁言期内若注册马甲恶意挑战中心管理将严惩,直至封禁IP。[/color][/size][/b]
[size=4][color=darkslategray][/color][/size]
[size=4][/size]
[size=4][color=darkslategray][b] 另,“养石轩”在【自由拍卖】版块拍卖九江砚时,使用带有“中国歙砚”字样的砚盒,且未作出任何说明,易给买家造成误导。现对此疏忽给予批评,责令其改正或取消该砚盒的使用。[/b][/color][/size]
[size=4][color=darkslategray][/color][/size]
[size=4][color=darkslategray][b] 同时,管委会敬告广大卖家及网友,参与交易活动前,请阅读并熟悉版规及商业中心各项制度,遵守交易秩序。[/b][/color][/size][/align][b][size=4][color=#2f4f4f][/color][/size][/b][align=right]
[size=4][color=darkslategray][/color][/size]
[size=4][color=darkslategray][b] 商业中心管委会[/b][/color][/size]
[size=4][color=darkslategray][b] 2008年8月16日[/b][/color][/size][/align] [align=center][size=4][color=sienna][/color][/size] [/align][align=center][size=4][color=sienna][b]对“小艾”、“蓝绫”、“济夫”、“石来运转”的处罚决定[/b][/color][/size][/align][align=center]【[b][size=4][color=#2f4f4f]2008年9月6日[/color][/size][/b]】[/align]
【自由交易区】区版主“石来运转”在“小艾”的交易帖中行使正常管理过程中,“小艾”由于不满管理,于2008年8月26日向管委会提交了投诉申请。鉴于“石来运转”版主在“小艾”拍卖帖中指出的问题,管委会经过调查取证,同时参考大多数网友的意见后认定“小艾”、“蓝绫”、“济夫”有违规事实,对他们作出相应处罚如下。
[color=darkgreen]事件经过及网友讨论请看下列帖子:[/color][url=http://shop.zgzkw.com/bbs/thread-66177-1-1.html][color=darkgreen]http://shop.zgzkw.com/bbs/thread-66177-1-1.html[/color][/url]
[b]一、“小艾”[/b]
[color=navy][b]【违规事实】[/b][/color]
1、拍卖展示图片与实物不符,商品描述不准确、不全面。
2、使用马甲哄抬价格。
3、管委会调查过程中,隐瞒、掩盖、回避事实真相。
4、不服从管理,攻击版主,恶意投诉版主。
[color=darkred][b]【处罚决定】[/b][/color]
全站禁言三个月,永远禁止在【自由交易区】交易;增加3点不良指数。
[b]二、“蓝绫”[/b]
[b][color=navy]【违规事实】
[/color][/b]作为“小艾”的马甲,哄抬拍卖价格。
[b][color=darkred]【处罚决定】[/color][/b]
全站禁言三个月,永远禁止在【自由交易区】交易;增加3点不良指数。
[b][color=black]三、“济夫”[/color][/b]
[color=#000080][b]【违规事实】[/b][/color]
1、攻击版主。
2、多次购物不结账。
3、以玻璃充当玉石出售。
[b][color=darkred]【处罚决定】[/color][/b]
全站禁言三个月,以观后效;永久禁止在【自由交易区】发帖;清零信誉指数,增加3点不良指数。
[b]四、“石来运转”
[/b]“石来运转”版主在本次事件中作为版主能勇敢的站出来指出违规行为,值得表扬。但在行使管理的时候方式简单,在帖中回应缺乏冷静,处理失当,应当批评。对此,“石来运转”版主已向管委会作出检讨,并接受了管委会的批评。
[align=right]中国篆刻网[/align][align=right]2008年9月6日[/align] [align=center][b][size=5][color=sienna]对“东北人”等三位网友的处罚决定[/color][/size][/b][/align][b][size=4][color=darkslategray][/color][/size][/b]
[b][size=4][color=darkslategray][/color][/size][/b]
[b][size=4][color=darkslategray] “东北人”、“初级玩家”(马甲“雨花石玛瑙”)、“石事求石”三位网友由于先后被两家掌柜投诉定货不结帐。管委会调查后认定属实,三位网友违规情况较重。现根据商业中心相关制度给予上述网友处罚如下:
1、公开警告并全网通报。
2、清零“信誉指数”,增加“不良指数”5点。[/color][/size][/b]
[b][size=4][color=#2f4f4f][/color][/size][/b]
[align=right][size=4]中国篆刻网商业中心
2007.10.17[/size][/align]
对【鑫艺斋】及其掌柜的处罚公告分割
[align=center][size=5][color=sienna][b]对【鑫艺斋】及其掌柜的处罚公告[/b][/color][/size][/align][size=4][color=darkslategray][/color][/size]
[size=4][color=darkslategray][b] 在【中心拍场】第6期联合拍卖活动中,【鑫艺斋】掌柜不予确认竞价者“高山流溪”的有效出价,从而违反拍卖规则。事后不听从管委会调解,不执行管委会指令,属于不服从管理。[/b][/color][/size]
[size=4][color=darkslategray][/color][/size]
[size=4][color=darkslategray][b]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管委会根据商业中心《买卖双方规则》、《中心拍场规则》等制度作出以下处罚决定:[/b][/color][/size]
[size=4][color=darkslategray][b] 1、【鑫艺斋】自2008年10月5日——11月5日停业整顿(隐藏)。[/b][/color][/size]
[size=4][color=darkslategray][b] 2、对掌柜公开批评并严重警告。[/b][/color][/size]
[b][size=4][color=#2f4f4f] 3、清空所有信誉指数。[/color][/size][/b]
[size=4][color=darkslategray][b] 4、增加不良指数1点。[/b][/color][/size]
[b][size=4][color=#2f4f4f][/color][/size][/b]
[size=4][color=#2f4f4f] [b]处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并请各店掌柜引以为戒。[/b][/color][/size]
[size=4][color=#2f4f4f][/color][/size]
[size=4][color=#2f4f4f][/color][/size]
[size=4][color=sienna][b] 附:[/b][/color][/size]
[color=darkslategray][b][size=4] 拍卖帖链接[/size]
[/b][/color] [url=http://shop.zgzkw.com/bbs/thread-69332-1-1.html]http://shop.zgzkw.com/bbs/thread-69332-1-1.html[/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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